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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 学习材料汇编(第一期) 致公党北京市委宣传处 编 2025年5月
目录 ★致公党北京市委召开“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 八项规定改变中国 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致公党北京市委召开“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2025年5月14日,致公党北京市委召开“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暨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主持会议并讲话,专职副主委刘学增作现场发言交流,副主委安雪晖、顾行发,秘书长李满英出席会议。 闫傲霜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主题教育,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夯实多党合作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使命担当、推动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闫傲霜强调,要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任务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开展专题读书班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发挥领导班子领学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通过主题教育,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贯彻到底,切实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地方组织的良好形象。三是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开门教育,听取意见,实事求是查摆问题,动真碰硬整改问题。四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 闫傲霜要求,各区组织、直属总支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致公党中央开展的“比实绩、重实干、求实效”(“三实”)作风建设年工作为抓手,坚持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相互融通,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相互协同,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庆祝中国致公党成立100周年为主线,积极参加、全力配合致公党中央组织的各项重要活动,弘扬优良传统,凝聚政治共识。将主题教育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发挥多党合作制度效能、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自觉行动和实际成效。 会上,李满英就《致公党北京市委“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作了说明。朝阳区委主委曹信红、丰台区工委主委廖春迎、通州区工委主委吴涛作了交流发言。与会同志观看了《留得清气满乾坤——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学习视频。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党派处副处长托娅同志应邀莅会指导,各区组织、直属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市委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依规依法,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有关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规依法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党政机关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拖欠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九条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十条 深化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机关运行成本。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完善开支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准确编制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采购与本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无关的资产,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供应商、品牌、型号、产地。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当进行批量集中采购。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 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 完善“半拉子工程”、已建未用项目等科学处置程序办法。 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 第十六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用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差旅人员用车、住宿、用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照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出访国家数、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组织开展一般性出国考察、日常调研、交流学习等活动,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或者地区出访,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组织人事、外专等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十八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第十九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天数。 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二十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违规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参与境外赌博。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用车的按照标准收取伙食费、交通费。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陪同和相关工作保障人员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二十四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严格执行接待规格和标准,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接待费用。 第二十五条 地方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的,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要求,统一制度和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审计监督,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得以房屋维修等名义超出实际需要在接待场所超标准建设、豪华装修。 严格控制、严格审批新建扩建党性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以建设党性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变相搞旅游开发。 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用车、住宿、用餐等服务。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二十七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建立和实行符合国情的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运行成本。 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二十八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 从严配备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用于定向化保障的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推动车辆盘活利用,避免闲置浪费。 第二十九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动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十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等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精简会议,召开会议严格实行计划管理,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合理确定会议规格和参会人员范围、层级,不搞层层陪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十三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议活动现场布置应当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 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第三十四条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适合采取线上方式培训的应当通过线上方式开展。 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第三十六条 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严禁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经批准的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违规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举办活动应当充分使用现有资源,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严禁购置奢华物资设备。 第三十七条 精简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从严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参与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单位应当节俭办事,杜绝浪费,不得举债搞创建。不得开展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为对象的达标活动。 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 第三十九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用、借用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财政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四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以及维修改造项目投资,统一列入预算安排,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不得违规利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和专项债券等其他用途资金建设维修改造办公用房。 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腾退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等原因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闲置的,可以按照规定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置换、出租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 第四十四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超标办公用房整改优先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的,工程改造方案应当简易、合理、厉行节约,多出的办公用房面积公用,不得直接隔断封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第四十六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 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杜绝餐饮浪费。 第四十八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报废处置。 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四十九条 政务服务应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相关设施坚持实用原则,不得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 第五十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分散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五十一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注重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第五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监督追责 第五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党委(党组)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的监督。 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以及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等事项的财会监督,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有关结果。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审计结果,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程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监督。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 第五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每年度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应当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五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依规依法将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损失浪费;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三)指使、纵容管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 (四)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 (五)不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 (六)其他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 (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 (六)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九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党内法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强烈的历史担当和顽强的意志品质,直面党面临的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严字当头、刀刃向内,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整治力度之大、制度执行之严、持续时间之长前所未有,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党风政风社风焕然一新,党心军心民心高度凝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开辟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新境界,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一、举旗定向、领航掌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论述生动彰显我们党的强大真理力量和强大人格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围绕为什么要制定、如何看待、怎样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鲜明提出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风险越大、挑战越多、任务越重,越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我们抓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看起来是小事,但体现的是一种精神。办好一件事后再办第二件事,让大家感到我们是能办成事的,而且是认真办事的。这样才能取信于民、取信于全党。 (二)鲜明提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从中央政治局抓起、自上而下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只要我们中央政治局的同志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就会上行下效、产生强大示范效应,全党就会很有力量,就不惧怕任何艰难险阻。中央政治局同志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一条一条严格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三)鲜明提出中央八项规定是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抓作风建设,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讨论加强党的建设如何抓时,就想到要解决“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后来决定就抓八项规定。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 (四)鲜明提出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坚持从严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规定就是规定,不加“试行”两字,就是要表明一个坚决的态度,表明这个规定是刚性的。既然作规定,就要朝严一点的标准去努力,就要来真格的,决不能不当回事。 (五)鲜明提出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我们制定这个规定,既符合我们加强执政党建设的要求,也符合群众对我们的期盼。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六)鲜明提出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十年不够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够就三十年,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是好不容易筑起的,一定要倍加珍惜,不断巡堤检修、培土加固。要拿出恒心和韧劲,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 二、党中央带头、全党行动,有力有序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化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驰而不息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有力举措,一个毛病一个毛病纠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年接着一年坚守,兑现了庄严承诺。 (一)习近平总书记带头,中央政治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十九届、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先后两次修订实施细则。中央政治局每年听取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汇报,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习近平总书记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体现在治国理政各方面,始终如一从自身做起,为中央政治局作出了表率示范,为全党树立了光辉榜样。秉持坚定信念。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率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参观复兴之路展览,首次提出并阐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十九大闭幕仅一周,瞻仰上海党的一大会址和浙江嘉兴南湖红船,强调时刻不忘初心,担当党的崇高使命。党的二十大闭幕后首次京外活动,来到延安瞻仰革命圣地,号召全党同志把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传承好发扬好。坚持勤政务实。深入地方考察调研,从白山黑水到南海之滨,从平原水乡到大漠戈壁,从农村社区到边关哨所,不避寒暑、不辞辛劳,足迹遍布神州大地。对考察调研方案亲自把关,要求安排紧凑、务实高效。出行不腾道、不封路,与群众直接接触、亲切交流。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在地震灾区住临时板房,上一七一舰与战士们一起就餐,在陕北梁家河与乡亲们一起吃油馍馍、麻汤饭。带头落实“短、实、新”文风,讲话接地气、暖人心。满怀赤子之心。要求五级书记一起抓、立下军令状,深入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指挥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同心抗击新冠疫情,引领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中央政治局将作风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基础,用“讲认真”的精神、“有韧劲”的行动逐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做到严格自我约束动真格、坚决贯彻执行不漏项。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重大问题开展调研,注重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务求实效。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加强重大会议活动统筹协调,严控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更多采用视频方式召开或举办。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加强发文统筹,严控文件数量、篇幅和规格。在改进新闻报道方面,严控中央领导同志活动报道的字数、时长,严控全国性会议新闻报道次数,对报道的主题主线、刊播时间、篇幅时长严格把关,将更多版面、时长和镜头留给人民群众。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规定。在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严格文稿发表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加强理论武装,筑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根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解决好“总开关”问题,为改作风转作风破除思想障碍、注入精神动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以及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都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进行检视、剖析、反思,对作风问题进行对照、查摆、整治,红脸出汗、触及灵魂,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三)聚焦“四风”突出问题,步步深入靶向施治。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找准靶子、有的放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的十八大后,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对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年卡、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大办婚丧喜庆、滥发钱物、会所中的歪风、违规打高尔夫球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党的十九大后,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深挖细查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纠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整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党的二十大以来,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实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提出一系列重要举措,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精简优化基层考核,严控从基层借调工作人员,推动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持续深化“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统计造假以及基层治理不良现象等整改整治。一刻不停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深化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严肃纠治借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奢华装修楼堂馆所等现象。 (四)强化监督执纪,保持高压态势。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的作风的一项经常性重点工作来抓,完善作风建设监督制度,促进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展监督手段,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提高及时发现“四风”问题的能力,形成惩治不正之风的监督压力。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提醒、明察暗访,开展通报曝光、警示教育。持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等顶风违纪行为,强化震慑效应。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7.6万起,批评教育和处理152.3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5万人。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截至2025年3月连续138个月公布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案例核查通报机制,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 (五)深化标本兼治,风腐同查同治。注重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织密制度之笼。制定修订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纳入其中。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既“由风查腐”,防止“以风盖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三、一子落地、满盘皆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先手棋”,牵一发而动全身,小切口撬动大变局,推动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推动百年大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浴火重生,焕发新的生机、新的活力,推动我们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有目共睹的深刻变化。 (一)“两个确立”深得民心,“两个维护”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深厚情怀,夙夜在公、严格自律的崇高风范,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使命担当,让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看到了党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极大增进了对核心、领袖、统帅的衷心拥护、信赖和爱戴。大家普遍反映,“总书记想的就是老百姓盼的,党中央干的就是老百姓赞的”。正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以贯之、有力有效,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极大增强了全党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极大增强了全党听习近平总书记指挥、向党中央看齐、步调一致向前进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奠定了重要基础,推动党的团结统一达到新的历史高度。 (二)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格,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通过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松弛、作风飘浮状况显著改变,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氛围基本形成,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明显增强,一度盛行的“潜规则”等不良风气正在失去生存的土壤,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日益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 (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得到有力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重点整治。聚焦“四风”老问题和新动向开展集中整治,攻克了一批司空见惯的作风顽疾,奢靡享乐歪风基本刹住,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等现象明显改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全国“三公”经费大幅下降,2023年比2012年减少68.4%。全党形成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共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侵害企业利益、干扰企业经营的作风之弊得到纠治,营商环境、发展环境得到优化,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构建,政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四风”惯性有效扭转,歪风邪气的生存空间不断压缩,党的作风实现整体好转。 (四)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密切,党长期执政的基础更加巩固。学习推广“四下基层”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党员、干部增强了同群众一块过、一块苦、一块干的自觉性。大力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排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害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中央八项规定就是新时代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更加坚定了相信党、依靠党、跟党走的信念信心。2024年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显示,对党中央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表示满意、总体成效表示肯定的,分别为97.4%、94.9%。 (五)党员、干部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更加积极,建功新时代的精气神得到提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了不正之风,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接待应酬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校正了政绩观偏差、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应对突发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重大任务和大战大考中,各级党组织组织有力、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奋勇争先、挺膺担当,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彰显,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坚不可摧的强大力量,“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放眼全球“风景这边独好”。大家普遍反映,中央八项规定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为凝心聚力、干事创业营造了良好环境,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氛围越来越浓。 (六)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化风成俗迈出坚实步伐。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结合起来,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潮侵蚀,带头践行新风正气,带动全社会敦风化俗。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深入人心,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现象逐渐减少,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和不理性、不文明消费习俗逐步破除,“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绿色低碳成为生活新风尚,社风民风明显改变。 中央八项规定深刻改变了中国,并将继续改变中国。中央八项规定带来的变化,是全面深刻的变化、影响深远的变化、鼓舞人心的变化,塑造了在困难面前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党群、干群关系,锤炼了今天这样一个高度团结、坚强有力的中国共产党,增强了我们党在国际风云变幻中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历史主动的底气信心。实践充分证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丰富了自我革命有效途径,找到了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具有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能够正视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永远值得人民信任。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还屡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时抬头,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特别是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政绩观偏差、搞“面子工程”,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文风会风不实不正、搞文山会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违规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开展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国(境)活动和国内考察调研活动等突出问题,干部群众反映仍较强烈。抓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久久为功、常抓不懈。 四、在实践中总结、从总结中提升,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成效,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全党更加深刻认识到,“两个确立”是新时代最重大政治成果、最宝贵历史经验、最客观实践结论,是党和人民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经过十几年的生动实践,中央八项规定成了改变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探索了有效方法,积累了宝贵经验,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 (一)必须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中央八项规定的制定和落实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没有总书记,这事干不成”,这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高度共识。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了上率下随抓作风建设的强大声势。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带头做、带头抓,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增强定力、养成习惯,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必须坚持固本培元、激浊扬清。党性坚强、党纪严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会更加坚定、更加有效。新时代开展的历次党内集中教育,都以思想教育打头,对标党风要求找差距,对表党性要求查根源,对照党纪要求明举措。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坚强党性固本培元,以优良党风激浊扬清,以严明党纪整饬作风,自觉遵规守纪、大胆干事创业。 (三)必须坚持心系群众、情系百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期待,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新时代新征程,必须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让群众可感可及,以优良作风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四)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中央八项规定宏观着眼、微观着力,直击要害、务实管用,成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成功典范。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进一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将制度建设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一手抓建章立制、一手抓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必须坚持动真碰硬、久久为功。我们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劲头,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同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不正之风进行坚决斗争,把正风肃纪反腐贯通起来,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六)必须坚持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靠的是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靠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新时代新征程,必须牢记加强作风建设是全党的共同责任,联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准确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好运用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中共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写) 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党的十八大一闭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制定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以徙木立信之举实现时代风气之变,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当代中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国家治理等方面发生巨大变化提供了有力作风保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积聚了强大正能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首先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伟大成就、带来的重大改变,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更好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从政治上看,中央八项规定以小切口撬动全面从严治党大变局,推动全党进行革命性锻造,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后,面对党内一系列长期积累及新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屡禁不止,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较为严重,一些贪腐问题触目惊心的严峻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旗帜鲜明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深沉的忧患意识、强烈的使命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我们党迈出自我革命新步伐,开启党的建设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这方面的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人民群众期盼作出积极回应,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发挥导向作用。”中央八项规定既是切入口、也是动员令,释放出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体现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政治从严,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的战略高度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党团结一心、凝心聚力,坚定不移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思想从严,强调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把党的正确理论所体现的真理力量和党的优良作风所体现的人格力量统一起来,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全党集中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推动全党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推动治吏从严,习近平总书记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动全党层层抓好落实,既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又对全体党员干部加强管理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把搞吃吃喝喝、团团伙伙的干部清除出去,把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用起来,持续优化选人用人环境,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作风从严,抓住作风建设重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年接着一年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查处“四风”问题116.7万起、处分108.1万人,有力遏制了歪风邪气。中央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推动执纪从严,在执纪审查中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列一类,坚持遵守规定没有特权、执行规定没有例外,带动各项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党员干部习惯在遵规守纪中工作生活。推动制度从严,从制定中央八项规定这一新时代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严起,一开始就没有加“试行”两字,表明态度的坚决、规定的刚性,进而把严的要求体现到每一部党内法规的制定完善之中,全方位织密制度笼子;明确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没有“铁帽子王”,坚决破除“法不责众”、“大到不能倒”等错误认识,改变原来所谓“理所当然”、“习以为常”等惯性,有效解决“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等难题,强化了制度权威和执行力。推动反腐从严,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由腐纠风、又由风查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搞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得到清除,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得到整体性提升,我们党找到了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在自我革命中不断焕发蓬勃生机,赢得了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党团结带领全体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奋斗的历史主动。 从经济上看,中央八项规定推动改变了公共资金、资源配置方式,净化了政商关系,优化了营商环境,成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优良的党风政风,优良的党风政风助力高质量发展。中央八项规定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弄虚作假、不求实效,铺张浪费、大兴土木等突出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着眼实际需要,注重实际成效,以风气变革、理念变革助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遏制无谓消耗、减少资源浪费。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全党全社会广泛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光盘行动”风行全国,全民节约意识显著增强,“勤俭办一切事业”成为共识和习惯,带动各行各业显著减少资源浪费,持续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深化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型,为我国更好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创造了有利氛围。控制公务消费、促进居民消费。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严控政府楼堂馆所建设,大幅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过紧日子”成为党政机关常态。整治“天价月饼”、“天价粽子”等市场乱象,遏制虚高消费,推动高档餐饮、礼品、酒类、会议服务等行业纷纷“亲民”转型,让广大群众能消费、愿消费,助力激活居民消费的广阔市场。优化政府支出、提高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纠治政府部门任性投资、任意支出行为,推动减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来的财政浪费,压缩了低效虚耗支出占用的资金空间。树立“做实功、求实效”的鲜明导向,推动财政资金更多投入科技、创新等经济支点,更多用于教育、医疗等提升人力资本的领域,更好发挥了撬动经济增长的杠杆作用。净化政商关系、做到亲清统一。督促党政机关转变管理方式,精简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效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安心专注“谋经营”,降低运行成本,摆脱“请客送礼”、“搞关系”等不必要负担,政商关系越发亲清,促进了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央八项规定破除了过去依靠大吃大喝“畸形消费”、楼堂馆所“举债兴建”、红包礼金“打通关节”等不良发展路径,推动塑造发展新动能,培育发展新优势,激发市场新活力,有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从社会上看,中央八项规定顺应党心民意,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巩固了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脱离人民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就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着眼解决影响百姓舒适度、满意度的歪风积弊,以钉钉子精神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有力滋养了党和群众的血脉深情。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中央八项规定把改进调查研究作为第一条,习近平总书记带头身体力行,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同群众开“条凳座谈会”、同干部面对面谈心,为全党重视调研、深入调研、善于调研树立了光辉榜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通过“四不两直”、“四下基层”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察实情看实效,听心声寻对策,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困难攻克在一线,有效增强了群众观念、增进了群众感情,架起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连心桥”。反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特权现象。中央八项规定从政治局做起、从高级干部抓起,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始终牢记自己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裙带腐败”、“衙内腐败”等突出问题,有效斩断了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的链条,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深入排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脱贫攻坚、粮食购销、耕地保护、安全生产、医药卫生、防汛救灾等领域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执纪,持续深化“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2016年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0.9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万人,移送检察机关7.3万人,带动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真抓实干取信于民。坚持言必信、行必果,逐项问题解决,逐个领域规范,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歪风”,再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有力消除许多过去积重难返的现象,充分证明我们党是认真办事的、是能办成事的,以看得见的变化、感受得到的成效重塑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指出,“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2024年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94.9%的受访群众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效表示肯定。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央八项规定让人民群众看到了真真切切的变化、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我们党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拥戴和信任,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 从文化上看,中央八项规定深度祛除封建糟粕文化和西方腐朽文化影响,以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引领社风民风深刻变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自信是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我们党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不仅坚决整治看得见的不正之风,更不断消除背后的思想文化根源,自上而下推动移风易俗、化风成俗,推动改变政治生态、文化土壤和社会面貌,促进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助力构建起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注入新内容,为巩固文化主体性增添新能量。重塑党风政风。聚焦顽瘴痼疾,反复抓、抓反复,每到重要节点提前提醒警示,连续138个月公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深入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快递送礼等典型问题,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突破带动面上问题解决,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传承党的优良作风,推动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政德建设,让党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光荣传统深入党员干部心灵,自觉反对和摒弃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展现出共产党人应有的样子。引领社风民风。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整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民间陋习,传统节日摒弃封建迷信、回归文化本位,面子文化、浮躁功利等不良社会心态得到有效校正,崇实尚俭、戒贪尚廉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增强文化自信。中央八项规定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所坚持的公仆意识、群众观念,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促进廉洁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不断培育新时代廉洁文化,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面貌更加昂扬。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央八项规定推动了一场关于价值观的深层重塑,使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触及灵魂的精神洗礼,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进一步端正,推动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汇聚起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的磅礴伟力。 从国家治理上看,中央八项规定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振奋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了党长期执政能力的整体性提升。严密的制度设计、刚性的制度约束,蕴含科学的治理理念,激发持久的创造活力,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释放强大的治理效能。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从改进工作作风着手,推动党政机关完善工作职能、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党员干部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所倡导的回应群众关切、优化便民服务等实践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权责匹配的基层治理制度体系,便民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少跑快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广泛涌现,“服务型政府”理念不断向基层延伸拓展。引导提升治理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改进作风和提升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与时俱进革新工作理念,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钻研业务、改进工作上,积极探索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明显增强。推动深化基层减负。统筹减负和赋能,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开展“基层减负年”行动,大幅压减文件会议数量,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整治不顾基层实际乱加码、乱作为、频繁填表报数、工作过度留痕以及“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聚精会神抓落实、谋发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关心关爱、正向激励,推动精准问责,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激活,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充分展现,以好作风好形象推动形成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生动局面。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针对“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岗位和领域,特别是高压之下仍然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深入查找规定执行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科学制定防范举措,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对纪律、规矩、权力的敬畏之心,自觉抵御歪风邪气的侵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经过十余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央八项规定不仅有力推动了党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革新,而且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素质能力提升,为以“中国共产党之治”引领“中国之治”注入了强大动力,确保我们党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牢牢把握历史主动,确保我们国家在日趋激烈的大国战略博弈中立于不败之地,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航船在风高浪急、惊涛骇浪的考验中行稳致远。 八项规定历史性地改变中国,已经成为新时代管党治党的“金色名片”,必须倍加珍惜、不断擦亮。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放大综合效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中共中央纪委机关编写) 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李献林、叶金广等人违规吃喝 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查,3月21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委、县委政法委先后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献林参加上述2个会议。3月22日中午,李献林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信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金广,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三级调研员林志友,市委政法委督查督办科四级调研员鲍倩、平安创建科科长张玉,罗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巍巍,罗山县公安局政委汪海洋在信阳市区某餐馆聚餐,罗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家成、方建兵、夏宇参加。李献林、林志友、段巍巍、汪海洋、夏宇5人共饮用4瓶白酒,1人饮酒后于当日下午死亡。事后,罗山县委政法委向县委报送报告,隐瞒死亡人员饮酒情况,县委书记余国芳明知该报告不实,但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为掩盖违规饮酒、1人死亡事实,李献林等5人筹集资金给予死者家属补偿,其中李献林、段巍巍部分资金系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 这起违规吃喝问题,发生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是典型的目无法纪、顶风违纪,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必须从严予以处理。问题发生后,河南省委高度重视,省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理处分:本应给予李献林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因发现其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将一并处理;给予叶金广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给予林志友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给予段巍巍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调离政法系统;给予汪海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政法系统;给予鲍倩(非中共党员)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张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家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政法系统;给予方建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余国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超在李献林邀请其聚餐时,不但不抵制、不提醒,反而安排汪海洋参加,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信阳市委、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和罗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推进学习教育不严不实,给予信阳市委书记蔡松涛责令检查处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进党内警告处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军责令检查处理,罗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波诫勉处理。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中央八项规定是必须长期坚守的铁规矩、硬杠杠。党中央响鼓重锤、三令五申,今年又在全党部署开展学习教育。在这种形势下,李献林、叶金广等人一边参加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一边组织或接受违规宴请,造成严重后果,受到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这也反映出一些干部政治意识极其淡薄,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决心和意志的认识极不清醒,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毫无敬畏戒惧之心。对这类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严查快处、公开通报,绝不姑息。 当前,学习教育正在扎实开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化认识,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一体推进学查改。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清醒认识违规吃喝问题的政治危害,自觉同“小事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作斗争,不断增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抓实问题查摆和集中整治,查找问题不遮不掩,整改问题动真碰硬,对违规吃喝问题动真格、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字当头、铁面执纪,严查一批在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规吃喝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深挖细查违规吃喝背后的腐败问题和腐败问题背后的吃喝歪风。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带头抵制违规吃喝行为,坚决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培育良好党风政风。对推进学习教育不力、重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及时派出督导组。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导致问题多发的,既要坚决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严肃问责,坚决遏制违规问题滋生蔓延。(新华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 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4年,唐仁健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直接或者通过家人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黄金纪念章等。唐仁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洪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组织公款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3年,郑洪本人或安排亲友多次在私营酒店免费吃喝,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经常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安排酒店制作菜品送到其家中,相关费用均用公款支付。郑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因受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3.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原副巡视员蒋祁长期热衷酒局牌局、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3年至2024年,蒋祁经常在酒店、企业内部食堂、私营企业主家中等场所,与信贷客户、下属等吃喝、打牌,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多次违规收受信贷客户、下属所送礼金和高档酒水、香烟、字画等礼品,有的礼金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多次将本人在酒店的个人消费交由下属支付,部分费用公款报销;在操办其父亲、岳母丧事以及女儿婚宴期间,违规收受下属所送礼金。蒋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航天三江发展计划部原副部长谢永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24年,谢永丰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安排,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消费卡(券)。谢永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一级巡视员赵贵军违反过紧日子要求挥霍浪费公款问题。2021年至2023年,赵贵军担任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期间,连续3年组织举办系统内球类比赛,系统内数百人次乘坐飞机、火车等赴异地参赛,产生大量交通费、住宿费,大部分费用从项目经费、行政经费中违规支出,挥霍浪费公款。其间,还向参赛人员违规发放市内交通补助。赵贵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朵海生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纵容、带头参与违规吃喝问题。2024年4月,朵海生将民和县委批准的赴云南省培训改为“考察学习”,以规避赴省外培训需上级组织审核的规定;擅自变更培训方案内容,要求第三方培训机构在行程安排中多设置旅游景点,以考察学习为名组织公款旅游。其间,朵海生多次接受参训的私营企业主、乡镇人员宴请,纵容和带头参与违规吃喝,导致学员多次聚餐饮酒。朵海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7.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张涛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酒水、香烟等礼品。张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8. 江西省抚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主席刘俊福盲目引进“特色小镇”项目,造成土地和资金浪费等问题。刘俊福担任抚州市临川温泉景区党工委书记期间,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加论证短期内盲目引进打着生态发展等旗号的“特色小镇”项目,投入大量资金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因脱离当地发展实际,上述特色小镇项目大面积烂尾,造成土地闲置、资金浪费。刘俊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9.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金文应付式、形式化推进信用平台建设,浪费财政资金、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罗金文负责全区农村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未开展平台建设需求调研即与企业签订建设合同,后续调研发现平台建设可操作性低、相关数据无法共享等问题后,未及时调整平台建设方案,应付式推进平台建设。为急于完成任务,明知平台不符合验收条件、无法实现预期功能,仍组织验收。验收后简单将平台交给试点乡镇开展信息录入工作,一交了之,未进行具体指导和管理。该平台形同虚设,没有产生预期效益,造成资金浪费,加重基层负担,最终被关闭。罗金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和毅漠视企业利益、违规设置审批壁垒、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2022年至2024年,五华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办理某矿业公司采矿权延续申请审批事项,既未履行单位职责出具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书面审查意见,也未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而是让企业自行与多个部门对接,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在无政策规定情况下,人为设置行政审批门槛,要求企业就土地复垦方案征求街道办事处意见,并以街道办事处未出具意见为由,拒绝为企业办理土地复垦评审,导致企业无法按期提交必要资料,造成采矿权过期。在注销企业采矿权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未报经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评估,擅自公告注销属省级发证权限的企业采矿权。和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调整职务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上述通报的10起典型案例中,有的顶风违纪,在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有的隐形变异,到内部场所吃喝、以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有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涉及人员既有领导干部,也有年轻干部。这些问题的发生,再一次说明“四风”问题顽固复杂,必须严抓不放、常抓不懈。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研讨求深求实,查摆问题不遮不掩,集中整治真刀真枪,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加强对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露头就打、一严到底,对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公开通报。要紧盯“面子工程”、脱离实际乱决策、层层加码、漠视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深化整治、务求实效。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着力构建由腐纠风工作链、斩断由风及腐利益链,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